【已结束】关于公开征求《泰安市“医疗机构一件事”审管创新工作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按照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要求,根据山东省深化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、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24〕3号)文件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公开征集时间:2024年3月25日—2024年4月8日。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(以电子邮件发出或者邮戳时间为准)。
1、网络征集:登录泰安市市民之家网站“意见征集”栏目( http://smzj.taian.gov.cn/col/col169472/index.html ),并请在标题注明“方案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2、信件征集:地址: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(泰安市民之家3楼民事服务大厅),邮编:271000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方案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3、电子邮件征集:spjmssw@ta.shandong.cn
4、联系电话:0538-8290116
泰安市“医疗机构一件事”审管创新工作实施方案
(征求意见稿)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、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的有关要求,我市拟在医疗机构审批服务方面,创新开展“医疗机构一件事”,简化优化办事流程、压减办事材料、丰富办事方式、降低办事成本,最大限度利企便民,提升行政效能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从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出发,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,为医疗机构提供全链条审批服务,实行多事项办理集成审批,打造线上线下融合、部门协同、市县联动的业务办理新模式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打造五个服务场景
梳理整合医疗机构5大类18个关联性强、办件量大、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,通过表单整合、材料精简、流程优化,综合采取告知承诺、容缺受理、在线核验等方式,打造医疗机构登记、变更、校验、延续、注销5个一件事服务场景,实现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的集成办理,解决医疗机构办理业务跑腿多、填表多、材料多、环节多、耗时长的问题,大幅压减办理时限和办事成本。
(二)设立线下服务专区(专窗)
以线下“一窗受理”服务窗口为基础,将“医疗机构一件事”相关业务纳入“一窗”集中办理,打造集政策宣传、服务展示、咨询办理于一体的医疗机构集成化办事专区(专窗),实现业务的一站式办理。
(三)整合畅通线上服务端口
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,整合业务申报入口,升级在线审批功能,支持从准营到注销全流程电子化申报和在线审批管理,实现医疗机构服务事项场景全部网上申报,提升线上服务效能。
(四)完善审管服务机制
医疗机构一件事实行首接负责制,由首次受理业务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,配备业务专员,精准对接医疗机构需求,及时开展事前辅导,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,协调跨层级、跨部门业务流转,实行联合审批,强化审管结合,实现医疗机构各类服务事项“一次受理、多证同出、集成办理”、审管无缝衔接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职责分工。市、县(市、区)审批部门、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,一体推进,抽调专人成立工作小组,按照各自权限明确职责分工,细化实施方案,健全部门会商、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,确保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。
(二)建立督促机制,加快推进创新。各县(市、区)要按照任务要求,结合本地实际,创造性开展创新工作,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通过询问了解、材料查验、现场调研等方式,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度,对成效突出的县(市、区),市级优先向省级推荐,共同对上争取荣誉,对工作推进不力的,视情向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反馈督导。
(三)强化宣传引导,营造服务氛围。加大对医疗机构一件事服务的宣传力度,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、报纸、电视、网络、新媒体等,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,创新社会参与机制,拓宽公众参与渠道,提高医疗机构一件事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,营造社会关注、市场认可、群众满意、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。
附件:
1.《泰安市医疗机构一件事服务场景清单》
2.《各试点县(市、区)揭榜挂帅认领清单》
附件1
泰安市医疗机构一件事服务场景清单
场景名称 | 涉及事项 | 单事项办理结果 | 责任单位 |
医疗机构登记 |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|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| 市及各试点县(市、区) |
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 药品许可 | 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| ||
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| 放射诊疗许可证 | ||
医疗广告审查 |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| ||
医疗机构变更 |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(变更) |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| 市及各试点县(市、区) |
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(变更) | 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| ||
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(变更) | 放射诊疗许可证 | ||
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(变更) |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| ||
医疗机构校验 |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(校验) |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| 市及各试点县(市、区) |
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(校验) | 放射诊疗许可证 | ||
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(校验) |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| ||
医疗机构注销 |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(注销) |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| 市及各试点县(市、区) |
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(注销) | 放射诊疗许可证 | ||
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(注销) |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| ||
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(注销) | 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| ||
医疗机构延续 |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(延续) |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| 市及各试点县(市、区) |
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(延续) | 放射诊疗许可证 | ||
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(延续) | 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|
注:鼓励各县(市、区)推陈出新、积极探索“医疗机构一件事”“1+N”服务场景创新举措。
附件2
各试点县(市、区)“揭榜挂帅”认领清单
序号 | 场景名称 | 主要内容 | 揭榜单位 | 完成时限 | 备注 |
1 | 医疗机构登记 | 主要任务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“一件事一次办”要求,解决医疗机构审批中许可证照多、层级多、申请材料繁琐、多头跑、时间及人力成本高等问题。措施包括集成办理,将关联性强、多层级许可事项,明确首接负责制,同步告知其他审批事项,通过市县两级协同实现多证一体变更,由首接单位统一受理发证。 |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、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| 11月底 | |
2 | 医疗机构变更 |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、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| |||
3 | 医疗机构校验 |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、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| |||
4 | 医疗机构注销 |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、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| |||
5 | 医疗机构延续 |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、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|
一、出台背景
当前,医疗机构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面临诸多挑战,如跑腿次数多、填写表格繁杂、提交材料重复、审批环节冗长等问题,导致时间和经济成本较高。为了响应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的要求,泰安市决定实施医疗机构审管创新工作,以解决这些问题。
二、出台目的
通过整合优化审批流程,实现医疗机构审批事项的集成办理,提升审批效率,减少医疗机构的负担。具体目标包括:简化审批流程,为医疗机构提供全链条服务。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审批模式,方便医疗机构办事。强化部门协同和市县联动,提升审批服务的整体效能。
三、出台意义
此项改革不仅能够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,减少医疗机构在办理审批过程中的时间和成本,还能够提升行政服务质量,创造更加便捷、高效的营商环境,有利于吸引更多医疗投资,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四、具体实施措施
打造五个服务场景:梳理整合医疗机构的多项审批事项,形成登记、变更、校验、延续、注销等五个服务场景,实现一站式集成办理。设立线下服务专区: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立医疗机构专用服务区,提供政策宣传、服务展示和咨询办理的全方位服务。整合线上服务端口: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,升级在线审批功能,实现从准营到注销全流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。完善审管服务机制:实行首接负责制,由首个受理部门作为牵头单位,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,协调跨部门业务,实行联合审批。加强组织领导:明确各部门职责,成立工作小组,细化实施方案,确保任务落实。建立督促机制: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督导,鼓励创新,对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表彰。强化宣传引导:利用多种媒体渠道,加大宣传力度,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,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意见征集期间,未收到社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。
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4年4月9日